我校再度被评为2009年度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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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1-06 点击:

我校再度被评为2009年度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近日,从中共湖南省委、省政府传来喜讯:我校被评为“2009年度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这是我校继2008年第二次获此殊荣。

2009年,我校保卫处全体人员上下一心,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狠抓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狠抓校园环境治理,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年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矛盾纠纷,无上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无非正常死亡事件。学校维稳和综合治理工作实现了“六个不发生”、“三个零指标”和“三无目标”。在2009年度省直和中央在湘二十九所高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互检互查工作中以98分的优异成绩获年度考评第一名。

通过湖南省教育工委综治办、娄底市综治办和省公安厅的综合考评,我校从全省数百个省直单位中脱颖而出,被中共湖南省委、省政府评为“2009年度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并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受到表彰。

(雷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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