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湖南省委、省政府授予“平安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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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5-04 点击:

我校被湖南省委、省政府授予“平安单位”称号

4月29日,在召开的省直单位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我校被湖南省委省政府授予“平安单位”荣誉称号。同时获得该荣誉称号的省直高校还有中南大学和湖南大学。

近年来,学校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综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确保了学校的和谐稳定,并连续3年被评为湖南省社会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保卫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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