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保卫处被评为湖南省2011届文明窗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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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6-06 点击:

学校保卫处被评为湖南省2011届文明窗口单位

近日,湖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表彰2011届文明社区(小区)、文明窗口单位、文明街道(路)文明风景旅游区、文明家庭的决定》(湘文明委【2012】1号),学校保卫处被评为湖南省2011届文明窗口单位。

近年来,学校保卫处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为民服务活动,在全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改革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赢得了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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