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再获2014年湖南省综治先进单位并保持“平安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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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2-23 点击:

近日,从湖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2014年度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估情况的通报》(湘办发201440号)文件中获悉,我校再次获得2014年度湖南省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继续保持湖南省平安单位称号。这是我校自2008年来第5次获得先进单位,2010年来连续5年保持平安单位称号。

2014年,我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平安高校建设会议精神,围绕创新学校治理体制,深化平安校园建设,认真履行综治工作职责,综治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平安校园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学校精细化管理迈上新的台阶,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全年学校没有发生过一起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没有发生过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没有发生过一起群体性事件与非正常上访事件,保持了学校平安稳定,为全校师生创造了一个舒适、和谐的校园环境。(武保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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