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中心组举行(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监察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25 点击:

4月24日下午,党委中心组举行(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监察法。校党委书记郭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校领导、副处以上实职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法学院全体教师以及纪委监察处全体人员参加学习。

学习会上,来自法学院的王演兵和罗光宇分别解读了宪法和监察法。王老师以《立宪、修宪、学宪:一种简要的学术梳理》为题,从宪法历史、宪法内容、宪法学习等方面对宪法的有关知识作了比较系统的梳理与解读。罗老师以《反腐:强化与防范》为题,从监察法的产生及内容、监察委员会的产生及职能、监督主体的变化及意义、合署办公的基础及意义、监督对象全覆盖以及职权变化等方面对监察法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阐释。

郭军在讲话中指出,宪法修改、制定监察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全校上下要迅速兴起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监察法的热潮,真正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宪法、监察法,为建设法治校园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就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监察法,郭军提出明确要求:要利用各种宣传教育手段,采取广大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全校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结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广泛开展监察法学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为加强宪法、监察法的实施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环境。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充分认识此次修改宪法、监察法制定的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按照中央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监委的要求,深入开展宪法、监察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活动,学深悟透宪法和监察法的精神、原则和规定,全面准确领会核心要义,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执行,牢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牢记党员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牢记监察法是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约束,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自觉遵守宪法、监察法,自觉维护宪法和监察法权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要把宪法、监察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为一项基础工作和长期任务,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与推进依法治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实践结合起来,构建长效机制,严格尊法学法守法护法用法,切实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监察法的成果转化为法治校园建设的成效。各级党组织要把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监察法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党的领导,统筹部署安排,抓好贯彻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做好解疑释惑工作,积极回应师生关切。(宣传部 彭旭军)

党委书记郭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法学院王演兵博士作宪法知识讲座

法学院罗光宇教授作监察法知识讲座

会议现场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