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社科联2024年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要点》安排,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审办)决定开展2024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范围
凡人事关系在湖南省内的社科工作者,在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社科成果,均可申报。成果类型主要包括:理论类和智库类。
二、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和材料报送时间
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7月13日。
(二)申报指标
每人可申报理论类成果和智库类成果各1项。
根据鉴定工作实际,智库类成果对各单位申报指标不设限;理论类成果采取限项申报方式,我校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项。如若超项,我处将组织进行校内评审。
三、鉴定等级及奖励措施
鉴定结论包括“国内先进”、“省内领先”、“省内先进”、“通过鉴定”和“未通过鉴定”五个等级。凡鉴定等级达到省内先进及以上的成果进行奖励和推介,主要包括:
(一)非省级以上立项课题成果的确认为省社科评审委立项课题(不另资助、可直接办理结题证书)。
(二)申报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时可作为参考因子。
(三)成果择优在有关媒体宣传和向相关职能部门推介。
四、申报程序
(一)系统注册
申报人登录“成果鉴定管理系统”注册个人账号,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使用。
(二)网上申报
申报人登录“成果鉴定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和提交申报材料。
(三)材料报送
申报人务必于7月13日前提交1份与网上申报电子材料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包括《鉴定申请表》、《反响材料表》(直接从系统内导出打印)至明德楼412室。涉密成果遵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可上传电子版的涉密成果可直接提交纸质版。
(四)材料审核
理论类成果个人申报材料须于7月6日前提交我处审核并公示3天无异议后方可上传系统。智库类成果经我处审核,审核无误后通过“成果鉴定管理系统”正式提交,完成审核申报。
(五)材料报送
所有材料由我处汇总报送省评审办,逾期不予受理。鉴定成果一经申报并受理,申报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成果鉴定管理系统技术支持:13319554852
五、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见附件。
附件:
1.2024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申请表
2.2024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单位申报材料统计表
3.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学科分类及数据代码表
4.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申报单位账号密码表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