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6〕23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是国家实施的重大人才项目。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11〕10号)和《通知》规定程序与条件要求组织好推荐工作。
二、申报材料包括电子材料和书面材料。电子材料请登陆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填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并在2016年7月5日前完成;候选人申报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附件、高校党委对推荐人选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及其他相关材料)等书面材料于2016年7月5日前报送人事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
联系人:冯广文,材料报送地点:明德楼316室。
人事处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