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5〕26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需申报的人员按照文件要求,将申报材料于2015年6月20日前报送人事处。
人事处
2015年6月15日
湘教通〔2015〕266号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教人厅函〔2015〕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分配
每所高等学校可推荐1人,每个市州可推荐2人。
二、推荐条件
各高等学校、各市州应严格遵照《通知》规定的条件确定推荐人选。同时,各高等学校推荐人选原则上应在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省级以上教学名师奖和省级以上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人选中确定;各市州推荐人选原则上应在现任在岗的特级教师、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中确定。
各高等学校、各市州可以根据本校本地实际情况,在省里确定推荐名额范围内,自行确定是否推荐以及推荐人选数量。
三、推荐、遴选程序
各高校的推荐程序是:由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书面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遴选并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将遴选结果报省教育厅。
各市州的推荐程序是:由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书面提出申请,学校按隶属关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市州教育局。市州教育局组织遴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后,将遴选结果报省教育厅。
四、推荐材料上报日期
各市州、各高校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材料准备,并于6月28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
联系人:段慧兰(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电话0731-84402932;
何国清(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电话0731-84714916。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