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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度全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的通知
2014-11-18 09:17  

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度全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的通知》湘教通〔2014〕45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4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以下分别简称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计划执行情况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检查安排

1.验收检查对象:2011年确定的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期已满,因故尚未接受教育厅验收检查或验收检查结论为暂缓验收的其他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2.验收检查内容:培养对象的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

3.验收检查材料:(1)《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验收检查表》或《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表》;(2)学校对培养对象培养情况、培养效果及个人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的总结材料;(3)培养对象个人总结材料;(4)反映培养对象外语水平、计算机能力和培养期内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方面成绩的材料;(5)原《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或《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和相应的培养计划、培养合同书;(6)《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一览表》、《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一览表》。培养对象提交的各有关实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底。

二、年度考核安排

1.年度考核对象:2012年度确定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2.年度考核内容:培养对象2013年的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

3.年度考核材料:(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2)培养对象个人年度总结材料;(3)反映培养对象年度内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方面成绩的主要材料;(4)原《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和培养计划、培养合同书;(5)《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一览表》。培养对象提交的各有关实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三、材料报送

1、电子材料。为加强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信息化管理,从今年起,培养对象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材料采取同时网上报送的方式,网上报送的管理系统名称为“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及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218.76.27.11/jsc/。请各培养对象登录管理系统后,按要求填写有关基本信息。验收检查的培养对象将前述材料中第1—5项直接上传或扫描并整合为word文档后上传,年度考核的培养对象将前述材料中第1—4项直接上传或扫描并整合为word文档后上传。各培养对象登录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由人事处登录管理系统提取后分发(单独通知)。请各培养对象将验收检查或年度考核材料,于11月23日24:00前在管理系统完成填报、上传。逾期上传教育厅将不予受理。

2、纸质材料。各验收检查的培养对象将前述材料中第1—5项依序装订成册(其中著作单独报送),各年度考核的培养对象将前述材料中第1—4项依序装订成册(其中著作单独报送),与有关《一览表》一并上报(纸质材料均一式2份),于11月21日17:10报人事处。

122cc太阳集成游戏官方网站人事处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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