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272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20〕3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0年度我校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的遴选、验收与考核,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1.全校遴选6名,其中至少推荐1名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人选。
2.原则上每次每学科、专业可推荐1人,其中具有省级以上项目平台的学科、专业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
二、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立德树人有良好成效,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具有团队意识、奉献精神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教育教学素质较高,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能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系统讲授过1门以上学科专业核心课程,已取得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成果;科研能力较强,具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初步明确了自己主攻方向,在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果和成效,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影响。
3.优先在对接我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领域推荐选拔;原则上在具有校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示范)专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训基地、精品课程和博士点、硕士点等平台的学科、专业推荐选拔,学校也可根据需要在本校长期稳定发展的特色学科、专业领域推荐选拔。
4.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高深专业水准的人选适当放宽学位要求;原则上应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
已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入选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不再纳入遴选范围。
三、材料报送时间
2020年度湖南省普通青年骨干教师申报对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1份、请胶粘)、参与验收人员(毛攀云)纸质材料请于11月27日12:00前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其中申报对象请填写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并到各部门审核签字盖章(见附件)。
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是省学术梯队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故不参加验收和考核的培养对象,要向学校提交书面报告,否则,省教育厅将终止有关培养对象的后阶段培养,并收回部分培养经费。
为方便消息的及时传达,申报人员请加QQ群:
联系人:唐海花
邮箱:449049361@qq.com
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