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娄人社函〔2021〕67号,见附件1)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度享受娄底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符合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中规定的选拔条件。
二、选拔程序和工作安排
(一)推荐选拔程序
1.学校在严格坚持选拔标准条件的基础上,推荐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业技术人才2名、高技能人才2名,外国专家1名。
2.推荐选拔工作严格按照《中共娄底市委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娄底市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通知》(娄发〔2015〕2号)精神组织开展,确保推荐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人事处将组织学校学术委员会成员对推荐人选进行初步评选,并根据评选结果和申报数,提出推荐人选名单,以适当形式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有关材料。
(二)材料要求
1.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投票表、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一份。综合报告须加盖学校公章,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2.《专家情况登记表》3份(见附件1的附表1),按附表说明打印,并用胶固定装订成册。
3.《娄底市2021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见附件1的附表2),其中“专业水平情况”要求涵盖近5年来主要业绩贡献、在专业领域上的创新点、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情况,文字简练,不超过150字。
4.市直有关单位和有关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原件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包括申报对象高级职称证书或高级技师证书、获奖成果证书、专利证书、荣誉证书、利税证明材料等)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须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专家情况登记表》和《娄底市2021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须提供电子文档。
(三)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申报者将材料于2021年11月12日下午17:00前交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阳青老师处,电子稿发送到541931762@qq.com(电话:8313686),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单位以严肃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享受娄底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人事处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