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有关推荐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
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
我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评选。湖南省将从各地各校推荐的人选中择优推荐2名候选人参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
三、推选要求
1.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2.要以事迹为基础,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3.要倾斜支持欠发达地区、农村边远地区、民族地区教师以及在抗击疫情、乡村振兴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
四、报送材料要求
根据工作进度安排,请务必于6月2日上午12:00前将下列材料纸质件报送教师发展中心(明德楼312室),并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541931762@qq.com,需报送的材料有:
1.推荐人选简要情况(含遵纪守法、思想政治、师德师风等方面),加盖学院(单位)行政公章。
2.《2022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式样见附件2)。
3.推荐人选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市州(或学校)。”同时,请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5张,照片大小在1M以上,并以正在开展的工作内容命名。
4.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严格参照提供的样例(详见附件3)提供材料,内容要翔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充分展现推荐人选的先进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
5.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汇总表》(式样见附件4)。
人事处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