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2015年春节及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公、私财物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祥和、欢乐、平安的春节和假期,现就有关安全保卫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单位(部门)认真落实。
1.各单位(部门)在放寒假前必须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大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并整改到位。
2.放寒假前,各单位要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特别要加强防火防盗教育。督促师生员工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放假后,贵重物品应尽量随身携带或寄存,不得存放在教室、寝室。要督促学生在离校时锁(关)好寝室门窗,所有电器设备断电。各单位对所属的办公室、会议室、计算机房、教室、实验室、仓库等要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并加强管理,做到离人关门落锁,断水断电。重点要害部位要安排专人值守。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与学校签订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各项要求,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3.广大师生要注意往返途中的交通安全,不允许租乘证照不全、车况不好的车辆,不允许搭乘非法营运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离校外出的教职工,要尽量委托别人照看好自已住房;离校外籍教师住房内的贵重物品由所在单位代为妥善保管。要严格遵守所在地的治安管理有关规定,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4.放寒假后,学生应按时回家,要走亲访友的应向家长或班主任报告去向。留校学生按学工处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学生在假期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等,均由自己负责。
5.各系部要切实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赌博和收藏违禁物品。严禁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明火。注意饮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假期从事勤工助学的学生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6.寒假期间,所有楼堂馆所一律关门上锁。假期需使用教学场馆必须征得保卫处和教务处书面同意,并负责整栋教学楼的教学仪器设备安全,如有损坏或丢失,由使用单位负责全额赔偿。
7.寒假期间,保卫处24小时有专人值班。值班室设保卫处治安科,值班电话8375110。遇到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应及时向保卫处值班室报告,以确保各类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武保处
2015年1月16日